据《邮报》获悉,香港政府已对公租房的富裕租户提出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在一个月内申报购买私人组屋,以及每两年审查一次资产水平。

一位消息人士周二表示,这些措施以及其他旨在确保公共住房资源流向最需要的人的措施,将在周三由房屋委员会组织的资助住房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讨论。

消息人士说:“目的是利用宝贵的住房资源,打击滥用公共住房的行为。”三月份公屋的平均轮候时间为5.3年。

2月份,约有3万名“富裕租户”居住在该市的公共屋村。该分类用于收入和资产限额达到当局设定的最高水平的租户,约占所有家庭的 4%。

如果他们留下或将房产转让给其他人,他们将需要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

被谋杀的模特蔡天凤的前岳父 65 岁的 Kwong Kau 被发现在购买补贴组屋时拥有豪宅后,要求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根据现行安排,拥有私人物业的公屋租户必须放弃其出租单位。但住满10年的家庭只需每两年申报一次资产。

如果政府收到租户在该市拥有房产的报告和证明,他们必须搬出出租公寓。

当局建议应在租户在公屋居住两年后进行资产申报。他们将被要求说明他们是否在该市拥有房产并遵守租赁条款。他们还必须授权政府检查提交的信息。

当局还希望租户在一个月内报告,如果他们在香港购买了私人公寓。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租约终止,而做出虚假声明将构成刑事犯罪。

但公共屋村总会执行董事赵国伟预计,该建议对缩短房屋排队的影响有限。

“富裕的租户和拥有房产的租户在公共住房中并不是主流,”他说。 “这些修正桉可能有助于为排队的人交出少量公寓。”

资助房屋委员会成员柯创诚同意该建议不会影响大部分租户,但告诫政府需要向居民解释这些变化。

尽管呼吁要求家庭申报中国大陆和外国财产的所有权,但政府发现“难以执行”,因为相关机构没有义务披露信息,”该知情人士表示。

任何人因作出虚假申报而被定罪,最高可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和 50,000 港元(6,390 美元)罚款。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申请公屋的人入息超过限额五倍或资产水平超过限额的一百倍,他们将不符合资格。

四口之家的月收入超过港币15万4750元,或资产净值超过港币310万元,便会被要求腾出出租单位。

政府还希望将租户必须搬出公寓的期限从一年缩短至四个月。 12 个月的期限被批评为一个漏洞,因为租户可以将资产转移到上限内。

但是,根据新提桉,政府不会审查租户的收入和资产,即使他们回到上限内,“非常特殊的情况”可以由住房上诉小组处理,该小组是为解决租户之间的纠纷而设立的独立机构。租户和当局。

因虚假申报或违反租约条款而被要求离开单位的租户,只能在五年后再次申请公屋,而不是目前的两年。

当局上个月禁止身为业主或被要求搬出出租单位的租户购买补贴组屋。

65 岁的 Kwong 和他的两个儿子,即 Choi 的前夫 Alex Kwong Kong-chi 和 Anthony Kwong Kong-jit 一起被控谋杀蔡,早些时候被发现在该区拥有一套面积为 1,820 平方英尺、价值 7,300 万港元的公寓。 2019年以他的名义独占何文田嘉道理山区。

但大约一年后,他也被列为葵涌尚文阁一套291平方英尺的资助单位的业主。